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结合营家优鲜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常见的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生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a.粮食加工品项下的大米;b.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项下的食用植物油;c.肉制品项下的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d.饼干;e.罐头;f.茶叶及相关制品;g.冷冻饮品项下的冰淇淋;h.速冻食品;i.糖果制品项下的糖果、巧克力;j.食糖;k.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
需要许可才能生产的食品,生产商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能进行生产,而作为采购经营方,公司相关部门必须在相关业务谈判、合同签订时积极查验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者具有相关食品的生产资质,同时获得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涉及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与相应法律责任进行如下归结: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权利义务
1、取得相应许可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2、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配套设施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应具备整洁、安全的生产场所,具备与所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经营设备和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并保持盛放、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的清洁和安全等。
4、履行查验义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凭证。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企业总部应统一查验供货者的食品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食品进记货查验。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相关信息,并保存凭证。
5、合法贮存食品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进口食品的要求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随附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求的合格证明材料。
7、委托贮存、运输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
8、禁止性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a.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的食品;b.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c.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d.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e.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f.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g.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二)法律责任
1、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
2、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同时针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以罚款;
3、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4、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若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具体信息,则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
5、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首负责任,先行赔付,不可推诿,若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6、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生产、经营者赔偿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7、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9、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公司对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1、公司业务部门在食品业务开展时,对需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进行采购时,如所经营的大米、白糖等,必须审查对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对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进行检查,若是进口食品必须随附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求的合格证明材料,保存对方资质,积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建立查验记录,保存相关查验证据,以证明我方积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查验义务,防止在所经营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承担惩罚性赔偿。
2、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营家优鲜冷库、门店内库存食品的质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采购食品严格检验食品质量,同时对所采购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证据保存,积极与食品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由于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且食品经营者应当首负责任,先行赔付,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营家优鲜公司作为食品经营者,对于供应商存在问题的食品应当进行证据留存,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方便日后向生产者追偿承担举证责任时,尽量减少我方损失。
四、食品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民事案例展示
张某于A超市购买一袋由B厂商生产的火腿肠,到手后打开包装发现火腿肠存在发霉情况,原告张某起诉食品经营者A超市,要求其退还货款10.4元,并给付赔偿金1000元。A超市先行赔付后,向生产厂商B进行追偿,由于B生产厂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A超市只能自负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未对发霉食品进行及时清理,属于不能保证所经营食品的安全,A超市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退还货款10.4元。
2、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经营者沃尔玛应及时检查待售食品,清理已经发霉的食品,沃尔玛仍然将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火腿肠销售,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违约金。
该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且经营者应当首负责任,先行赔付,不能推诿,若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A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首先承担对张某的赔偿责任,生产者质量有问题时,可以在赔偿后向生产者B厂商追偿,但在本案中,由于B厂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是B厂商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A厂商对其提起诉讼后,也只能就赔偿的部分自负损失。
五、食品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刑事案例展示
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广东等地购进大量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牛肉冻品,存放于其租赁的上海市某冷库内,并非法销售给他人。经查证,林某已经销售的牛肉金额为77353.2元,同时,法院从林某冷库查扣牛肉7554千克,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检测,上述涉案牛肉冻品均含有莱克多巴胺成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所查扣的7554千克牛肉,应当根据《现金日记账》上记载的同种牛肉的最低销售价格计算,不能根据牛肉的进货价格计算待销售金额;
2、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林某待销售金额为468348元,已销售金额为77353.2元,犯罪数额共计545701.2元。据此,法院判处林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该案件中,林某明知所采购牛肉冻品缺乏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仍然进行采购和销售,经检验涉案牛肉冻品含有莱克多巴胺成分,属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同时,林某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档次,应当判处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法院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六、结语
食品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全体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把提升质量落实到日常生产管理中,将质量管理与公司生产相结合,促进企业优质生产经营。